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 美國共和黨籍前任總統唐納德·特朗普在佐治亞州受控涉嫌推翻該州2020年總統選舉投票結果,這一刑事訴訟近日出現新進展。自19日至24日,接連3名同案被告與檢察官達成認罪協議,轉為“污點證人”。至此,已有4人與檢察官達成認罪協議。
8月24日,警察在美國佐治亞州亞特蘭大市富爾頓縣拘留所外警戒。新華社發(馬修·彭德里攝)
為何本案接連出現“污點證人”?按美國《紐約時報》25日說法,牽頭本案的佐治亞州富爾頓縣地區檢察官法妮·威利斯有“套路”,即利用《反勒索與受賄組織法》指控大批被告涉嫌有組織犯罪,迫使同案被告認罪,進而“反水”指認其他被告。
法律適用范圍“寬泛”
民主黨籍檢察官威利斯8月指控特朗普主導一個“從事敲詐勒索行為的犯罪企業”,同時指控全部19名被告實施違反該州《反勒索與受賄組織法》的重罪行為。美聯社稱,違反該法律的相關刑罰包括5年至20年監禁,罰金2.5萬美元或犯罪所得三倍金額。
《反勒索與受賄組織法》是美國1970年出臺的聯邦法律,原本旨在打擊當時猖獗的黑幫犯罪團伙,但近年其適用范圍有所拓展。
佐治亞州依據上述聯邦法律制定的法律被普遍視作“寬泛”。例如,依據佐治亞州法律,檢方只需證實被告為某個共同目標實施兩起相關犯罪行為,便可指認其構成犯罪“企業”;檢方無需證實涉案犯罪“企業”牟取經濟利益;該州所列近50種相關犯罪行為也多于聯邦法律所列35種等。
亞特蘭大市刑辯律師克里斯托弗·蒂蒙斯先前告訴加拿大廣播公司新聞部記者,佐治亞州上述法律適用范圍“過于寬泛”。他說,一人在佐治亞州兩家店鋪接連盜竊,就可能受控違反該州《反勒索與受賄組織法》。
檢察官的拿手“武器”
綜合多家媒體報道,佐治亞州《反勒索與受賄組織法》堪稱檢察官威利斯的拿手“武器”。她自稱是該法“粉絲”,2021年任現職以來,其團隊已11次援引此法指控被告。
《紐約時報》報道,時任助理檢察官威利斯2014年以此法起訴佐治亞州20多名公立學校教育工作人員,指控他們涉嫌大規模篡改本校學生考試分數。當時共35名被告被起訴,最終20多人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。
在特朗普所涉佐治亞州大選案中,目前已有4名同案被告轉為“污點證人”,包括3名時任特朗普團隊律師悉妮·鮑威爾、肯尼思·切塞布羅和詹娜·埃利斯,另有一名“級別較低”被告上月認罪。作為4人認罪的寬厚待遇,控方撤銷了對他們違反《反勒索與受賄組織法》的起訴。
特朗普一名辯護律師史蒂文·薩多24日據此指認:“所謂本案違反《反勒索與受賄組織法》不過是地區檢察官威利斯的一塊議價籌碼?!?/p>
埃默里大學法學教授凱·萊文也說,威利斯的策略就是給“處在較低級別的人”一筆好交易,以爭取他們“協助抓住頂層的大魚”。起訴時“廣撒網”有助于迫使被告決定與控方合作。
至于哪些人是“頂層的大魚”,據《紐約時報》和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推斷,這些人包括特朗普及其私人律師、紐約前市長魯迪·朱利安尼和白宮前辦公廳主任馬克·梅多斯等。
朱利安尼尤其被指處境不妙。他與特朗普一樣受控13項罪名,近期“反水”的切塞布羅和埃利斯都可能作出對他不利證詞。
佐治亞州大選案以外,特朗普還是另外三起刑事訴訟的被告。他對全部刑事指控均不認罪,堅稱遭受“政治迫害”,政敵意圖借助訴訟阻止他參加2024年總統選舉。(海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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