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9月,王某(男)在其姐姐的美甲店里與吳某(女)相識并添加微信好友,不久之后兩人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系。
在吳某眼里,王某為人老實,又有責任心,是可遇而不可求的“理想男友”。當吳某陷入經濟困難時,她首先想到的便是尋求男友的“幫助”。之后,吳某還以愛為名,利用假驗孕棒編造懷孕的虛假事實,讓王某支付懷孕生產的費用。蒙在鼓里的王某喜不自勝,當即向吳某支付了15萬元。
后來,王某及其家人開始與吳某商量結婚事宜。吳某謊稱自己有一套新房剛好可以作為婚房,王某只需支付部分裝修費用即可,并利用自己的微信小號偽裝成裝修師傅,編造自己與裝修師傅的聊天記錄,向王某索要裝修費6萬元。直到之后王某發現吳某并沒有懷孕跡象,才意識到被騙,遂向公安機關報案。經調查核實,吳某已將全部錢款用于個人購物和其他家庭成員消費。
近日,鹽城經開區檢察院以犯詐騙罪對吳某提起訴訟。法院經審理,判吳某犯詐騙罪,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,緩刑三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八萬元。
檢察官提醒:大家婚戀過程中一定要保持理性,尤其對剛接觸、不了解的結婚對象,要辨別其真實身份、人際關系,涉及經濟往來,特別是大額財產時,更要謹慎,切莫因為“甜言蜜語”給騙婚者以可乘之機。一旦發現被騙,要保存好相關證據,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,避免“情財兩空”。
楊昇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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